——湖南桐欣阁医药有限公司这次窜货亏大了!
2023 年 12 月 13 日,原告(浙江健煦医药有限公司)和被告(湖南桐欣阁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协议书》,约定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蚕蛹补肾胶囊”。协议书内明确约定了禁止窜货的各种情形和违约责任。但是,被告罔顾协议,将协议产品在线上售卖、跨区域售卖,并对原告工作人员的多次告诫和要求回收窜货置若罔闻,不予理睬。原告方为维护市场销售秩序,避免对广大经销商造成更大的损失,被迫回收了其全部窜货。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对被告的窜货行为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本案经过人民法院审理,最终于2024年7月10日做出判决。
法院判定,被告的行为已违反协议约定,构成窜货。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协议约定,法院予以支持,判决:(1)被告(湖南桐欣阁医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浙江健煦医药有限公司)违约金1万元;(2)被告(湖南桐欣阁医药有限公司)承担原告的律师费1万元。
恶意窜货由来已久,长期困扰医药市场,已然成为了医药行业的一个毒瘤,医药界人士对此深恶痛绝!
本案的胜诉对“浙江健煦医药”坚决打击恶意挂网窜货行为的决心和相关系列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肯定作用。该案件也对其他类似窜货案件极具借鉴价值,将为未来医药界打击恶意窜货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起到警示示范作用,达到净化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市场良性有序发展的目的。作为胜诉方,“浙江健煦医药”将继续秉持正义与公平的价值观,维护自身和广大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客户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清爽的市场环境,搭建有序且高效的营销平台,与广大的优秀客户共创未来!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医药营销同仁,对恶意窜货者提高警惕,签好协议;一但发生窜货,绝对不要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予以坚决打击,让窜货者付出代价!